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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舊約全書導讀


馬太福音

(以下資料摘錄編輯自大光所出版之「新舊約聖經總論」)

一、內容要義
        本書係新約聖經的第一卷,也是四福音的第一卷(太,可,路,約),其重要內容係記載耶穌的家譜,降生,受試探,傳道,登山訓眾,醫病趕鬼,行神蹟奇事,差遣使徒,講解天國奧秘,各種比喻,登山變像,其他教訓,騎驢進城,潔淨聖殿,論法利賽人之禍,預言末日災難,設立聖餐,以及預言應驗祂的受死,復活等事,全書引用舊約的話有六十五次之多,根據原文聖經就所用的「天國」二字,已有卅二次,故本書常有國度福音之稱。

二、本書著者
        係使徒馬太,意乃神的恩賜,原名利未,意是聯合(太九9,十3,可二14,參創廿九34)。他是亞勒腓的兒子,乃屬加利利省的猶太人,曾在羅馬專政之下,作過迦百農的稅吏,後來悔改被主召為使徒(太九1∼11,十3,可二14∼16),故其所記的事,是他跟主親眼所見的,甚為詳確。據遺傳的說法,馬太曾在巴勒斯坦傳道若干年,然後旅行國外,並謂起初他是用希伯來文寫福音,過若干年後,大約在主後六十年,再由小雅各將它翻譯成為希臘文版,在二世紀時教父帕皮亞Papias,愛任紐Irenaens亞利山大革利免Clement等多人,咸認馬太為本書之著者。

三、時地對象
        據古代多數教父說,認為本書是在主後卅七年寫的,是於猶太境內,其確實地點不詳,其內容包括卅八年時間,其對象乃為信主之猶太人(參十三章),為要表明耶穌基督是舊約書上所預言的彌賽亞。

四、本書主旨
        乃論耶穌是應驗舊約先知以賽亞的預言要來的彌賽亞,是從大衛的後裔所生的基督(賽七14;八8;太一1;23;彌五2;何十一1;太二2,6,15;一2,17),祂是萬王之王(啟十九16),或謂本書的屬性為獅子,因基督是猶大支派中的獅子(參創四九8∼10),獅子乃為百獸之王,表明基督乃為萬民之王,為萬民所仰望的元帥(來一3;二7∼8;十二2;太十二21;猶21;來二10;弗四15)。

五、本書特點
        本書比馬可路加詳記耶穌的教訓,例如:登山訓眾(五∼七章),差遣使徒(十章),稱讚約翰(十一章),褻瀆聖靈(十二章),海邊訓喻(十三章),潔淨之理(十五章),恕人之事(十八章),誰可為大(廿章),與敵辯論(廿二章),論法利賽人(廿三章),末日之事(廿四章),天國比喻(廿五章)等事,其中尤以登山訓眾和祂的再來,以及世界末日的講論,更為顯明,再者本書引用舊約經文最多,共有一○三次,強調耶穌是舊約預言的彌賽亞,特別注重猶太人及其律法。

六、本書特記
        本書特別記載:約瑟見異象(一20∼24),博士拜主(二1∼13),逃亡埃及(二13∼15)希律殺嬰(二16),彼拉多夫人得異夢(廿七19),猶大自縊而死(廿七3∼10),聖徒復活(廿七52),守墓兵受賄(廿八12∼15)。

七、獨記比喻
        本書計有十一個獨記的比喻:稗子比喻(十三24∼30;36∼43),藏寶比喻(十三44),尋珠比喻(十三45∼46),撒網比喻(十三47∼48),惡僕比喻(十八23∼35),葡萄園比喻(廿1∼16),二子比喻(廿一28∼32),婚筵比喻(廿二1∼14),童女比喻(廿五1∼13),三僕比喻(廿五1∼13),山綿羊之比喻(廿五31∼46)。

八、專記神蹟
        本書有三個專記的神蹟:是耶穌在迦百農境內,醫治兩個瞎子(九27∼31),趕出啞吧的鬼(九32∼33),以及從魚口中得稅銀(十七24∼27)。

九、記事時序
        本書內容除主要部分是照時間順序列記之外,其餘記事諸多未按時序列記,例如:八14∼17事在四23;八1∼4之前。五1,八1事在十2∼4之後。八14∼34事在九18∼26之前。八19∼22事在十九1∼2之後。十二1∼14事在四23∼25之前,而又在九14∼17之後。十三54∼58事在九35之前。廿六6∼13事在廿34之後,廿一1之前等等不一而足,讀者注意,可免若干誤會,而不致感覺與其他三福音書有何矛盾衝突之處。

十、主要信息
        本書主要的信息,是主耶穌基督以王的身分,來證明祂是神的兒子,是人的救主,顯明祂的權能和榮耀。

十一、分段綱要
        本書共二十八章,根據內容要義,可分為十大段如下:
  (1)君王的降生 一∼二章。
  (2)君王的先鋒 三章。
  (3)君王受試探 四章1∼11節。
  (4)君王的宣告 四章12∼25節。
  (5)君王的教訓 五章∼七章。
  (6)君王的工作 八章∼十一章19節。
  (7)君王的被棄 十一章20節∼廿章。
  (8)君王得榮耀 廿一章∼廿五章。
  (9)君王的受死 廿六章∼廿七章。
  (10)君王的復活 廿八章。

十二、關係書卷
        本書論基督是君王是彌賽亞,馬可福音論基督是神的僕人,路加福音論基督是人子,約翰福音論基督是神的兒子,這四福音書是將基督四方面的地位顯明出來,總而言之,就是將這一位完全的基督啟示出來。在以西結書中,記有四個活物,是具有人,獅,牛,鷹四個臉面的形象(結一5∼10,參啟四6∼7),其意義與四福音相似,因福音書都是記載基督的行傳,且各有其注重之點,如上述這四福音分別所論:
  (1)基督是君王--可以獅子作標記,因獅子乃為百獸之王,表明基督為王大有權威能力,祂是萬王之萬。(太二2∼6;啟十九16)。
  (2)基督為僕人--可以牛犢作標記,因牛是終身以工作勞力服役,毫無怨尤,表明基督為僕人,祂忠心到底,服事人,最後且為人捨命。(可十45;腓二6∼8)。
  (3)基督是人子--可以人面作標記,因主為道成肉身的人子表明,祂是神的獨生愛子,成為一個完全人子的基督,祂來到世上,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。(路十九10;提前一15)。
  (4)基督是神子--可以飛鷹作標記,因鷹展翅凌空,高翔雲霄,俯察萬類,表明基督為神的兒子,道成肉身,在地仍在天,祂是鑒察人心萬物,為人類救主。(約廿31;腓三20)。

十三、研讀提要
        本書內容篇幅,除路加福音書外,是福音書中較長的一篇,它將耶穌基督的出生,工作,受死和復活的事蹟記錄出來。
  (1)先將本書從頭至尾讀覽一遍,對於基督的生平,以及祂的教訓啟示,傳道工作,救世恩典,神性能力和榮耀,可有一番認識和瞭解。
  (2)本書內容記事,與其他三卷福音書多有相同之處,尤其是以馬可與路加福音兩卷為然,必須同時參考細讀以求融會貫通,明白前後所記一切的內涵。
  (3)馬太與路加兩福音書,皆記有不同基督的家譜,馬太所記的是由上而下,從亞伯拉罕起,到約瑟為止,是約瑟祖宗的家譜,為猶大王國的世系(太一1∼17),路加所記是由下而上,較為詳細,從約瑟上溯,以至人類始祖亞當為止,是馬利亞的家譜(路三23∼38),需分別研讀明辨之。(參代上一1∼34;二9∼15;三1∼19;四1)。
  (4)本書第五至七章是對天國公民信徒的訓誨,在書信中處處提及,尤其是登山寶訓中許多雄偉的講論,在新約內形成了基督教倫理的基礎,從這三章內主所講的教訓重點觀之,已將新約時代福音倫理,與舊約律法上倫理的關係,非常清楚的解明了,讀者須研讀領受。
  (5)在本書中有許多經文記事,未按時序列記(參九項),讀經時須留心注意,以免有誤會矛盾之問題發生。

十四、注意要點
        在本書中提出十一件事,加以簡述,盼望讀者注意思想,明白瞭解。
  (1)福音書在聖經中雖稱為有四卷(太,可,路,約),但許多讀經者認為還有使徒行傳是第五卷福音,因為它是路加福音的後書,作者是同為一人(路一1∼4;徒一1),且與四福音書一樣,也是講論基督,只是專講祂的復活生命和大能,如何彰顯在教會和工作中。
  (2)馬太,馬可,路加三福音書,被稱為符類福音,因此三卷書之內容記載大致相符,與約翰福音有別,如在三書中所記的各種比喻,是約翰福音沒有記載的。
  (3)各卷福音書之內容次序有所不同,馬太和路加是按著靈意的次序寫的,如馬太所記山上的教訓(太五∼七),似在主選立十二門徒之前(十2∼4),是一次講完,這是因為馬太專講基督是王,祂提起「天國」或是祂的「國」約有三十多次,按照靈意編次,天國和天國的教訓,應該是放在首要地位。從路加所記看來,似在主選立十二使徒之後,不是一次講完的(路六12∼49,十一1∼4,33∼34;十二22∼34;十三22∼30),至於馬可和約翰是按著歷史次序而寫的,如那時(可一9;八1),次日(約一29,35,43;可一35),過了兩天(約四40∼43;可十四1)這事以後(約五1;六1)等類的詞句,在這兩卷書中屢見不鮮。
  (4)在四章11∼12兩節之間,越過約一年時間,其中包含耶穌早先在猶太的工作,所有事蹟約記於約一19至四54節,和路四16∼30節中,見可一14∼15節說明。
  (5)福音書的內容,是有帶著猶太人的色彩和背景,如主耶穌所傳的教訓和比喻,以及神蹟中所含的靈意(參太五∼七,十二,十三,廿四),是和猶太人有關,因主耶穌是在猶太地傳道工作,且在祂身邊的門徒也都是猶太人,但也是對於今日信徒的教訓和要求,關係更為重要。
  (6)天國一詞原意是諸天之國(詩十九1),天國二字只有在馬太福音用過卅八次(參太三2;十三11),乃是本書的特點,表明天上的神在世上掌權的意思(太六10)。神的國一詞除在馬太福音有幾處提到外(太六33;十二28;廿一31,43;十九24),在路加和馬可福音都作神的國記載,有十四次之多。天國的福音是馬太所記,是對猶太人講論基督是他們的王,是應該來的彌賽亞;神國的福音,是馬可,路加和使徒保羅所寫所傳的信息,是對猶太教以外世人所傳的事(徒一3)。
  (7)主自稱「人子」二字約有八十次(參八20),「人子」是指祂是人類的代表,正像「神的兒子」(約九35;十36),是指祂是神「大衛的子孫」(廿一9)乃指祂是君王。
  (8)本書提到主差遣十二使徒往各處傳福音(十章)使徒一詞(十2)原意是奉差遣者。在聖經中除了這十二位使徒之外,還有馬提亞,保羅,巴拿巴(徒一26;十四14),安多尼古,猶尼亞(羅十六7),西拉,提摩太(帖前二6;一1),以及無記名的眾使徒(林前十五7),都是使徒,即主自己也是有使徒之稱(來三1,使者原文同使徒),是被父神所差遣者。
  (9)「彼得」這一名字,在希臘原文ΙΙє'τроѕ,意思是「一塊小石頭」,主說「你是彼得,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盤石上……」(十六18),這「盤石」原文ΙΙє'τрa是指「在原處的大盤石」的意思,這大盤石乃是基督(林前十4),所以主沒有應許把教會建造在彼得身上,而是以建造在他自己身上說的(參約二19∼21;太廿一44;弗二20,彼前二4∼8)。「我要把天國的鑰匙賜給你……」(十六19),這鑰匙是表示一種能力或權柄的記號(參賽廿二;啟一18;三7),主把這權柄賜給彼得,是為了猶太人在五旬節開了傳道之門(徒二14∼42),和為外邦人開了傳道之門而言(徒十34∼46)。
  (10)「匠人所棄的石頭,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,這是主所作的……」(廿一42,參詩一一八22∼23),這裡所說的「匠人」乃是指為棄絕主的猶太人(徒四11),「石頭」是指主自己為盤石(林前十4;彼前二4),基督是根基盤石,並為房角的頭塊石頭(林前三11;弗二20∼22;彼前二4∼5;賽廿八16)。
  (11)基督的復活是在安息日將盡,七日的頭一日,天快亮的時候(太廿八1∼3)。猶太人是以安息日為星期之末一日,是星期六;七日的頭一日就是現在的星期日,所謂主日。他們是從日落起,約在下午六時,到日落止為一天(利廿三32),所以嚴格地說,安息日是從前一天日落至第二天日落,但在此是照通常習慣延伸到下一個夜晚,指為七日的頭一日,天快亮的時候,主復活了,祂的復活形體,乃是榮耀的靈性身體,簡稱之為靈體(林前十五35∼44;腓三21),這個靈體並不是幻想,乃是祂原先的身體,能行走說話,與人同住,被人摸著,也能進食(路廿四15,17,29;39∼43;約廿一12),祂的行動不受空間時間的限制,忽然出沒各處(路廿四15,31,36),隨時可以變形,向許多人顯現(可十六9,12,14),有四十天之久,講論上帝國的事(徒一3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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