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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問題總解

  十四.不信的人何以罪已經定了?(約三1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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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聖經上說:「信祂的人,不被定罪,不信的人,罪已經定了,因為他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。」這句話的意思,乃是按照神的定旨,設立救法說的。信耶穌的人,已有耶穌替他擔當罪的刑罰,就免被定罪,而不信的人,就是他的罪,必要死在罪中(約五24;八24;十六8,;三18;羅十四23),何況自從始祖亞當犯罪以後,全人類都是已經在罪孽之中,有了罪性罪根的存在,眾人都被圈在罪�堙]創二17;三6,7;詩五一5;羅三23;五12,19;加三22),照著人的原罪地位來說,誰也逃避不了罪的刑罰,必要經過最後的審判,不管是現在還活著的人,或是到將來死去的時候,神的定旨不會改變,總歸人有罪已經定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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