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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問題總解

  十六. 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有何意義? (弗六11-1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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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基督徒要作基督的精兵(提後二3),不是屬血氣的戰爭,乃是屬靈的戰爭,故其戰爭的兵器必需是屬靈的(參林後十3,4),所攻擊主要對象就是仇敵魔鬼。保羅在這一段經文中,借用當時羅馬帝國的軍兵,所穿戴的全副軍裝作比喻,讓我們明白做基督徒的,亦當穿戴全副屬靈的裝備。所謂「穿戴神的全副軍裝」,原文意義,其重點係在「神的」語氣上,由於「抵擋魔鬼的詭計」,顯示必需要穿戴神的甲冑,這�堙u全副軍裝」一詞原文字是一個合併字(皆,凡,)兵器(弗六11,13;路十一22)其意即「全副鎧甲,一切的武器」(The Whole Armour)是包括了真理-當作帶子束腰,用公義-作護心鏡遮胸(胸甲),用平安的福音-作走路的鞋,拿著信德(信心)-作籐牌(即盾牌-參新譯本),戴上救恩的-頭盔,拿著聖靈的-寶劍,就是神的道。從這全副軍裝六種兵器中,提到真理,福音,聖靈的寶劍,名異實同,皆是指著神的話,神的道說的。可知神的道,為基督徒全副軍裝中,惟一具有進攻力量的武器。希伯來書作者告訴我們說:「神的道是活潑的,是有功效的,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。」(來四12),這是擊敗魔鬼最有效的力量(參太1~11),所以保羅引用這些全副軍裝,是要基督徒來明白使用,並要和禱告連起(弗六18),祈求神的幫助,支取屬天的能力,戰勝一切的仇敵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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