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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問題總解

  二.耶穌在火焰中顯現與駕雲降臨有何意義?(帖後一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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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當主耶穌升天的時候,是有一朵雲彩把祂接去的(徒一9);至於祂的再來,主曾自己說過「祂要駕著天上的雲降臨」(太廿四3),這話亦為使徒約翰在拔摩海島上所見的異象得到印證(啟一7)。保羅在帖撒羅尼前書中,也曾提到信徒被提到雲�堙A在空中與主相遇(帖前四17),但並未題到「火焰」二字;惟在寫後書時,卻是特別告訴了門徒:「主耶穌同祂有能力的天使,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,要報應那不認識神,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。」(帖後一7,8)。這樣看來,主的升天與再來時,是乘駕著雲彩的,雲彩表示神的榮耀、憐憫,恩典和盼望,是為信祂的人而顯現的(出十九9;卅四5,6)。至於此處保羅加上了「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」,這種說法可從舊約得著啟示(賽六六15;出三2;詩九七3;一○四4;十八8),這火焰表示神的威嚴偉大,將要施行公義的審判,是為了報應那些背逆的人,和刑罰祂的一切仇敵惡者。耶穌也曾說到「那永遠的火」及「不滅的火」(太廿五41;可九44)。希伯來書作者更直接明白的說「神乃是烈火」(來十二29)。從這些詞句的形容看來,使我們得到更深的瞭解,耶穌降臨時的審判刑罰,其毀滅性是極其嚴重而可怕的(參帖後一9,10;太廿五41,46;彼後三10—13;啟廿11—15)。雖然如此,屬神的兒女必要得救,與主永遠同在,並為他們預備了一個新天新地的出現(啟廿一1,2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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