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這個比喻在可十二1—12節,路廿9—19節,皆有同樣的記載,是耶穌對於猶太人的官長,領袖,和百姓(太廿一23,45;路廿9),所講的家主出租葡萄園的一種比喻,耶穌藉著這比喻把以賽亞書五1—11節的教訓按在猶太人的身上(參耶二21),論到家主先後打發僕人和兒子去收果子,皆被園戶擊打殺害,及至園戶的除滅,將葡萄園另租給那按時結果子的園戶,以顯明神的容忍和對善惡的報應,其要義解法如左: 1.比喻中的人物(太廿一33—37)——有家主——代表神,栽了一個葡萄園——指神的國,或以色列國(太廿一43;賽五1—7;詩八十8,9)。租給園戶——代表以色列人。打發僕人——代表神的使者或先知(代下卅六15,16;耶廿五4)。打發他的兒子——代表耶穌(來一1,3,5,三5,6)。周圍圈上籬笆——是籬笆圍牆為護圈之用(賽五5)。按地界來看,在迦南地的東邊有加利利海,約但河與死海,南邊有曠野,西邊有地中海,北邊有黎巴嫩,這些險要如黎巴嫩圍牆,將以色列人和外邦各國隔絕,神為以色列人所定的禮儀和規條,亦如牆垣將他們和四圍崇拜偶像列國分開(參弗二14,15;利十一44)。�堶惚鶪F一個壓酒池——猶太人的壓酒池多是分兩層,是從磐石中鑿出來的(賽五2),上池有斜槽,原是將葡萄放在池�堙A用腳踹爛(參賽十六10;六三3;耶廿五30),葡萄汁便由斜槽流入下池。蓋了一座樓——大概是瞭望樓,為警戒防盜賊而設,這一切的設置,乃為顯明家主盡其所能,以使葡萄多結果子為目的(賽五4)。
2.兇惡的園戶(太廿一34—41)——園主先後兩次打發僕人到園戶那�堨h收果子,僕人皆被園戶殺死,和用石擊打而死,後來打發他的兒子去,以為必受他們尊敬,不料,園戶看見,說這是承受產業的,就拿住他,推出葡萄園外殺了。這�堛磼�以色列人的首領,他們曾經逼迫殺害神的使者和先知(耶廿六21—24;太廿三31,37;徒七52),不接待神的兒子耶穌基督,棄絕祂,以致陷害定罪,把祂殺了(約一11;五43;太十三57;來一1,2,5;十二25;太十六21;廿18;徒七52)。在此顯出神對惡人的容忍和慈悲,但至最後,他們為罪自責,自定己罪(約十六8,太廿七25,廿三35—38),要求神把那些人除滅了,得了應得的報應(羅十二19;太廿七4,5)。
3.結果子的百姓(太廿一42—46)——匠人所棄的石頭——乃指棄絕主的猶太人(徒四11)。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,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——乃指那屬靈的以色列人,那聖潔的國度(彼前二9;參徒十三46;十八6)。這石頭掉在誰的身上,就要把誰砸得稀爛——乃指這些先棄絕主的人,後是被主所丟棄的,意思是厭棄主的人,必定受苦,與主為敵的人,必定要受主的刑罰,以至最後的滅亡(詩二12,9;但二34,35,44,45)。耶穌所講以上的比喻,是針對當時想要捉拿陷害祂的那些猶太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說的,他們聽講以後就害怕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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