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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問題總解


 

八.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所指是何人? (彼前四6)
        本節與上一題所論彼前三19節,同樣是一個難解難分的問題,我們在此可以提出三種扼要的解釋:

        認為本節的「死」字,看作靈性的死,即指那些不信者「死在罪惡過犯之中」的人(弗二1,5;西二13),「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,他們的靈性卻靠著神活著。」(彼前四6下)。意思是主使他們為罪、為義、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(約十六8),要他們知道肉身的死是因罪受審判,這樣結果,他們蒙了聖靈的光照,因信了所傳的福音而得救,他們在靈性上,現在卻是活著(羅八10),並且他們是在基督�堭o新生命,是靠神活著的。可是這種見解,是與前一節的意思未能連貫,因為前一節所說的「死人」,是指在肉體死去的人(彼前四5),而本節的「死人」,則指靈性上的死人,這是顯然不合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認為這死人,是指生前聽過福音的人,那時他們是活著的,在彼得寫此書信時,他們肉身已經死了,所以稱之為死人,他們的肉體固然曾經過人死亡的審判(創二17;來九27),但他們已經信了福音,必然是在靈性上靠神活著,甚至他們為信主緣故,遭遇苦難與迫害,也如基督,雖在肉身上受死,卻在靈性上是活著一樣(彼前三18)。這些人可以說是死了的基督徒。

        認為是將福音傳給死了的人,看作與彼前三19節所提「傳道給那些在監獄�堛瘋F聽」,是同一件事。但這種看法是有難處的,因在彼前三19節的「傳」字原文是宣傳、宣佈,或公佈的意思(to proclaim可一4,14,45;啟五2),而此處彼前四6節的「曾有福音傳給」,原文只一個字(美,佳,報),意思是傳遞佳音,報佳音,就是宣傳福音好消息(Announce Good News太十一5;路四18),這前後所傳的意義是不同的。再說前者所傳的,是指一群死於洪水時代的人們;後者則未指定具體的聽眾,只是指著普通的死人,這前後所傳的對象是不同的。況且關於所傳的目的,前者沒有說明,而後者則注重目的。由此可知兩處經文所指的,是兩回事情。

        上列這些解釋,只是我們的思想和研究參考的課題,並沒有一種說法能成為完全正確的答案,不過第二種的解釋,能與上下文的意思吻合,乃筆者所認為比較滿意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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