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本書乃神聖言中,最為深邃奧妙的一卷,聖經學者,對於啟示錄的解釋,言論紛紜,各有不同的意見,在此擇其四種要點,解法如下:
(1)以往的解釋——認為啟示錄所記大部分已成過去,已經應驗在教會最早的時期,即指教會受羅馬帝國尼羅皇帝逼迫的史實,至主對約翰說:「必要快成的事」(啟一1),則認為指在約翰的時代快要完成的事,特別以為十七10節所言之七王,就是羅馬的亞古士督,提庇留,該由,革老丟,尼羅,加爾巴,俄圖這七個皇帝。以為十三18節所言這獸的數目,「666」,恰等於該撒尼羅一名的希伯來字母之合數,顯然這是指為當時的事;而最後幾章所說的千年國度,與新天新地的出現,則可能屬於將來要來的事實,或是出於一猶太人的一種傳統幻想。但此說乃是謬解歷史,牽強附會的解釋,毫無憑據。
(2)歷史的解釋——認為啟示錄,是記載世界及教會的歷史,由使徒時代起,至世界末日止,這一段歷史的預言,以為先有逐部的應驗,然後才有最後完全的應驗,如二、三章的七教會,即代表教會七個時代,直到主的再來,因此書中所記,乃每一時代所將要發的事,逐步應驗。但歷史解經家意見參商不一,比方有人以揭開第六印時候(啟六12~17)指為康士坦丁皇帝;另有人以為指是法國的恐怖時代;又有人指為回教的穆罕默德;又有人以為由天上墮落的星辰,指為行善的天使,等等不及備載,這�堛爾捋﹛A有些是很荒謬的。
(3)靈意的解釋——認為啟示錄是普遍的用寓言,比喻的描寫法,將歷史中的各種大原則描摹出來,其中的預言,並非確指某事,乃只預言到公義和真理終必得勝,從此神的子民,在歷代暗淡,受苦失望的時期中,可以得到激勵和安慰。至於書中所言,不能按字句實意解說,只能按靈意和象徵,或理想而解,比如數目字之一千年(啟廿2~6),並非月曆上之一千年,乃表明無定的長時期。在這長時期內,那些為真理作見證,為神之道被斬者靈魂,復活作王。可是這種解法,只是偏向於一種抽象而空洞的理論而已。
(4)將來的解釋——為預言的解釋(啟一3;廿二7,10,18,19;彼後一20,21),是把異象一切有關的史實,全認為是末日的事,大部份和約翰的時期無涉。按此解法,達七教會的書信,到教會歷史七個相繼的時期,從使徒時代迄主耶穌再來,從四1節到末卷,都是未應驗的預言,並且所預言的事,是與主再來有密切的關係,除非上下文明言另有他意,則必按字句的實意,來解釋本書中預言。雖承認書中有許多象徵的話,但仍認為所有的象微,都是指著將來必有的事實(啟一19下)。比如兩個見證人,是將來實有的兩個人;日、月、年都是實有的日月年;獸是那反對神,有位格的敵基督者,將來要管轄復興的羅馬帝國。這種預言的解法,在原則是較合適的,為吾人所採用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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