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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問題總解

  六五.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?(啟廿11~1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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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寶座表明王的座位,寓有權之意。聖經題到有設立在天上的寶座,就是神統管全宇宙的寶座(詩一○三19;啟三21;四2);有設立於地上的寶座,就是基督再來時,聖徒與祂同坐,審判地上邦國萬民榮耀的寶座(太廿五31~33;40~45);以及此處白色大寶座。這寶座的白色表明聖潔和榮耀之意,是審判死人的寶座(啟廿11,12)。這寶座所以稱為大,是表明其性質的重要,因為不能得救的死人都要復活站在寶座前受審判而遭沉淪,這個審判的時期,是千禧年之後,撒但完全失敗之時。此時天地完全都逃避,再無可見之處了,意乃舊的天地必被改變革新,而變成沒有罪惡的新天新地(啟廿一1;來一11;彼後三10~12)。其坐在寶座上審判者,就是萬王之王的主基督,因為祂曾說:「父不審判什麼,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。」(約五22,27)。祂是將來那審判活人死的人主(提後四1),在千禧年前是要審判活人(太廿五31~46),在千禧年後則要審判死人了。
當審判的時候,有展開的案卷(原文是多數字),與生命冊為二憑據,以顯示神的公義和嚴明。這些死人,非單指他們身體的死,靈性也是死在罪惡過犯之中(參廿一8,27;廿二15)。按照聖經明訓,死人都要復活,作惡的復活定罪(啟廿5;約五29),死了的人都要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,照他們在世所作的一切行為受審判,無論尊卑大小,誰也逃避不了(啟廿12,13;摩九2,3;羅二2,3);惟獨生命冊是一卷,只是記錄凡在基督�堭o救者的名字(啟廿12;三5;參十三8;十七8),因為信的人有永生,不至於受審判,是已經出死入生了(約五24)。那些凡不肯悔改信主接受救恩的惡人,不論他們死在何處,都要被交出來,在白色的大寶座前受了審判之後,死亡和陰間要被取消,因兩樣都無用了,所以要與惡人同被扔在火湖�堙A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亡,使他們在那�堥�痛苦,直到永永遠遠(啟廿13~15,10)。這樣則世界人類的歷史於此結束。宇宙間的一切污穢都要被除掉而潔淨更新,榮耀的新天新地出現,有義居在其中(啟廿一1;彼後三13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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