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伯沙撒--意即彼勒的親王、主的首領,系迦勒底(參上冊203題)之最後一王(30)。當其在位三年時,巴比倫城為瑪代人大利烏所襲取(五28,30,31,八1)。考巴比倫之古跡,從歷史上告訴我們,伯沙撒系拿波尼度Nabonidus的長子,拿氏於主前五五五年即位,乃巴比倫最後的王。於一八五三年存吾珥城舊址內,他為某神所建廟宇的房角石上,發現了如此記載:「我巴比倫王拿波尼度不至於得罪你,願我所愛的長子伯沙撒也有敬奉你的心。」從其他巴比倫的碑文中,得知拿波尼度王,時常在城外退休,將其管理軍政大事的責任,放在其子伯沙撒的身上,因此二人一同為王,同秉國政。不過伯沙撒的王位,是居於從屬地位,實際上是太子兼元帥的首領;然而由於他坐在王位上與以色列有關,所以在但以理書中,他便被稱為王,來治理巴比倫的事(七l)。這樣我們明白伯沙撒之所以把但以理在他國中位列第三(五16,29),而他自己則位列第二的緣由。他是縱情宴樂,心高氣傲,行事狂妄的人。當他正在與大臣、皇后、妃嬪設筵縱飲之夜,忽然看見有人的手指書文於壁,啟示他國的年���瞻擉鴞鳩僕式A國必分裂,就在那一夜,他被殺身亡(五1-5,25-30),拿波尼度聞知兒子已死,也就自行投降了。
在本章2節�堙A稱伯沙撒的父親為尼布甲尼撒,中有小字「父或作祖」,因原文這個父字,有時也作先祖Forefather。在這�塈B沙撒之所以被稱為尼布甲尼撒之子者,約有兩個原因:
1.由其母族而論,伯沙撒為尼布甲尼撒之後嗣,而接當時風俗來說,子與孫是沒有分別的。
2.因尼布甲尼撒為巴比倫最有聲望之王,就其本地風俗,臣民�睆晲鉹�為前王之子,但以理即循此例,而稱伯沙撒為尼布甲尼撒之子,所以說:「伯沙撒阿,你是他的兒子」,下有小字「或作孫子」(五22)。由此可知兒子與孫子之稱呼均無誤也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