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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問題總解

  六 我將這三十塊錢在神的殿中丟給窖戶,有何啟示?——亞十一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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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先知撒迦利亞遵行神的吩咐,作以色列民的好牧人,從事牧養羊群的工作(4);但以色列國民雖蒙看顧和愛護,好牧人的工作卻不被領受。在這�媦賒{利亞清楚地是預表基督,他的百姓竟以仇敵的姿態,來回答他的慈愛,直到他的心厭煩他們(8)。在他未離開羊群之前,他們卻給他三十塊錢作工價(12),這是輕視他的一種表示。但現在耶和華吩咐他說:「要把眾人所估定美好的價值,丟給窖戶。我便將三十塊錢,在耶和華的殿中丟給窖戶了。」(13)那工價乃是一個卑賤工匠製造器皿所得的代價,極其低微;這錢是在耶和華殿中丟的,他是真正的被羞辱者。
以上所述乃是一種預言,到了五百多年以後,在基督被賣的事上,完全應驗了(太廿七3-19)。當時賣主者把所得的卅塊錢丟在殿中,就出去吊死了;最後被用來買了窖戶的一塊田,叫作血田。據馬太所記,是出自先知耶利米的話(太廿七9);但在耶利米書中,並無記載這預言,那就要歸咎古時文士抄寫上的錯誤了(參拙著新約聖問題總解--上冊太廿七3-10解題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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