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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 耶穌是如何救贖我的?
祂捨命救贖我們脫離一切的罪過:過去的、現在的、及未來的。我們破壞了神的律法,而罪的代價就是死(註:羅馬書六章二十三節)。耶穌基督從未犯罪,所以就成了無罪的「第二個亞當」,祂能夠代替所有的罪人而死。因此,神為他們準備了贖罪祭,以懲罰罪惡,保全祂公義的律法和管理。 使徒保羅說,耶穌贖回我們,脫離律法的咒詛(註:加拉太書三章十三節)。「贖回」這個字眼是從市場把奴隸買回來的意思。人們受到律法的咒詛和捆綁,這個捆綁就是死。按照這個道理,耶穌的死就成了一筆無價的「贖金」,為要將我們從律法、從罪、從死亡的捆綁中釋放出來的「贖金」。 所以,從某一觀點來看,耶穌是我們的待罪羔羊;從另一觀點來看,祂也是我們的贖金。然而,祂還有另一層意義:祂是我們的和解人,或說是約櫃上的施恩座,也就是約櫃上面的蓋子。當約櫃的施恩座覆上祭物的鮮血,律法對人所訂下的罪就在神面前蒙遮蓋。耶穌基督是我們完全而且唯一的遮蓋。 我們所得的救贖包括三部份。第一,當我們憑信心接受基督的時候,祂的死完全抹去了我們的罪過。這就叫做「因信稱義」(註:羅馬書三章二十四至三十節,加拉太書二章十五至二十一節)。在基督�堙A我們站在神的面前是無罪的。我們從過去的罪孽中完全蒙受赦免,就像從未犯過罪一樣。這是我們靈魂的得救。 然後,當我們天天與耶穌同行,我們站在救恩的基礎上,慢慢聖潔的成長。我們進入成聖的階段,更遠離罪,並更有耶穌的樣式,保羅說,我們從一個榮耀的階段改變,進入到另一個榮耀的階段,甚至如同從主的靈而來的(註:哥林多後書三章十八節)。基督徒的目標就是要長大成為主的樣式,不斷的更新、長進。 救贖的第三個部分是將來,到時候我們將失去這個常被罪絆倒的軀體,要有新的軀體取而代之(註: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四十二至四十四節)。這個過程叫做「頌榮」或是「得享天上的榮光」(glorification)。所以,救贖是完全的,是攸關過去、現在、和將來的大事。 ——派特●羅伯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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