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3.我有一個認識了十五年,最要好的朋友剛搬到另一個地方去。她希望我今年春天去拜訪她。我很想去,但是丈夫卻不肯讓我去。我知道我們付得起機票錢,但是他說我現在已是成人了,不應該還有什麼女朋友這種孩子氣的事。他是不是很不講理?我覺得他當然應該幫忙看顛小孩子,讓我去看朋友。
我同意妳的觀點。做丈夫的是要知道:照顧小孩和做家事是相當繁重的工作。與其他人相同,做家事人也應該有休假。
短期的單獨旅行是合理的要求。例如,耶穌的母親馬利亞,就獨自動身去探訪她那懷了孕的表姐以利沙伯。她們彼此激勵對方,而成為新約中最溫暖的一段信息(路一:39─26)。
就我看來,妳的丈夫是有點不講理。類似這些情形,當丈夫因著嫉妒,不肯讓妻子有一點自己的生活,根本的原因是缺乏安全感和不成熟。若你曾觀察過兒童,就知道他們的關係是多麼排外。一個小女孩會到另一個跟前,說:「我要你成為我的朋友,但希望你只是我一個人的朋友,如果你跟我玩,就不能跟某某玩。」小孩子有時候把對方當作自己的私有物。
這種事情若是在學校裹還蠻可愛的,但在夫妻之間卻不只好笑,更是有點悲哀了。我建議妳繼續堅持,跟丈夫好好就這個問題理論理論。——查理•史溫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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