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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我是十七歲的高中生,父母在我九歲時離婚。我上了中學之後,便一直跟父親同住。我深愛父親,並且非常渴望他接受我、愛我。但是在他當著我的朋友面前眨槓我時,我真是傷心。他這樣做也許以為自己很風趣,但是有時候實在傷透了我的心,恨不得哭起來。我認為自己不應詼如此,因為這不像男生所做的事。也許我太情緒化了,你以為如何呢?
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很情緒化,但是人都得有忍受傷害的能力,並且知道自己能忍受到什麼程度;除非自己曾經感受傷害,否則他們如何能感受別人的受傷呢?哥林多後書一章四節說:我們能以神幫助我們的方式去幫助別人。因此你自己的敏感正好為你預備去幫助其他的年輕人,他們可能正好面臨著相同的情況。
讓我給你三點建議。首先,要了解父親貶損你的原因。通常有幾種可能的情況:他也許如你所說的跟你在玩「山大王」的遊戲。假如真是如此,那很不幸。或者他可能嘗試跟你溝通,而你卻不聽他的話,因此他只好當著朋友面前將它傳達給你,希望他們能加入那一邊。
第二件就是不要與他對抗。你現在十七歲,何不忍耐到十九歲呢?到那時候,你就可以離開父親的家,靠自己生活了。很可能你無法改變你的父親,但是不管有沒有他的肯定,你都可以做願意做的那種人。
第三件是要開始建立自己的生活方式。記取這些負面的經驗,下決心不要在自己子女的身上重複這些事。開始去發展友誼和建立良好的關係。然後你才能說:「我要開創一個嶄新的家庭以及嶄新的生活,從今以後一切將大不相同了。」——查理•史溫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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